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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作者:   时间:2021-11-09   点击数:

附件1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R学生会/□研究生会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数量:5个

是否已由省级团委、学联核查(复评):/R

自评公开链接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R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R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R

实有39 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R

实有5 人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R

实有6 个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R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R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R

召开日期为:

2021.06.03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R

 

13. 开展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R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R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R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5个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5个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5个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5个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5个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5个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5个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5个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5个

 

10. 开展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5个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5个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5个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5个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汽车工程学院学生会

电子信息学院学生会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

财经管理学院学生会

(不够可添加行)

 

 

 

 

 

 

 

 

 

 

 

 

 

问题不足

(选填)

 

 

 

 

 

 

 

改进建议

(选填)

 

 

 

 

校级学生会组织意见

以上情况属实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团委意见

以上情况属实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核查(复评)工作组意见

(未被核查(复评)学生会组织不需填写)

以上情况属实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省级学联秘书处意见

(未被核查(复评)学生会组织不需填写)

以上情况属实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1. 如本校同时有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可复制上表记录另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2. 本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学校团委、省级学联秘书处留存备查,扫描版由省级学联秘书处汇总报送至全国学联秘书处。

二、《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校学生会”或“本会”)是在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领导下,在省学联、市学联和校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校学生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校学生会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团结引导同学听党话、跟党走;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本会接受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以章程为工作依据,坚持从严治会。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

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党领导下的组织格局,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勇于实践,勇于探索,促进广大同学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发展。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积极贡献。

(二)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发扬“无私奉献、奋发向上、拼搏进取、永不停步、勇攀高峰”佛职精神,积极践行“修身、笃学、长技、创新”校训,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

(三)积极协助学校营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倾听和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团结。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做到上下沟通,积极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四)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 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合理诉求,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切实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

(五)倡导和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活跃校园文化,促进大学生学术科技活动的开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第四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的章程,参加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和佛山市学生联合会,并成为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和佛山市学生联合会的团体成员。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承认本会章程,取得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除特别声明外,均可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一)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有权通过正当途径,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在本会平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相关决议,完成各项任务;

(二)维护本会荣誉,促进本会发展;  

(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

第三章 权力机构

第七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八条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通过学代会行使民主权利。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任期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届任期一年。特殊情况下,报请上级学联、校党委和校团委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

 代表的产生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校、学院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权利与职责

(一)制定或修订组织章程, 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和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代表的权利

(一)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

(二)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五)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第十三条  代表有权利讨论并修改本章程,讨论并决定今后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

第十四条  代表的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学生,以提案的形式,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十五条  代表的任期从产生至下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止。

第十六条  代表出现缺额需要增补的,由缺额单位补选。代表资格因以下原因终止和撤销:

(一)代表任期届满或因毕业等其他原因丧失在校生身份的,代表资格自动终止;

(二)代表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由大会筹备工作组资格审查委员会撤销其代表资格;

(三)代表所在班级、学院学生会组织认为其未尽代表义务的,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撤销其代表资格。

第十七条  常设机构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为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学生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主要职责为:

(一)批准学生会主席团提出的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的名单;

(二)根据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任务事项;

(三)批准学生会的有关条例、制度、办法和总体工作计划等;

(四)监督评议章程实施和学生会组织工作;

(五)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六)根据工作需要,讨论学生会委员会设置或撤消各工作部门;

(七)行使学生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能;

(八)落实引导学生会工作人员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问题,认真履职。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十八条  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及工作部门是校级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除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主席团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须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认。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组织备案。

第十九条  主席团的职权:

(一)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对学生会工作全面负责,并根据学校团委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及时传达学校的指示,配合学校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定期召开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决定聘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批准任免学生会组织各部门负责人;

(三)学生会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

(四)协助学校团委抓好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使用、培养;定期向学校汇报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代表学校学生组织参加校内外的有关会议;组织、筹办、指导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

(五)指导、检查、督促学生会各工作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对学生会负责;

(六)代表学生会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十条  学生会聘任秘书长一人,由校团委专职团干兼任,代表校团委负责协调、指导学生会的工作。团委副书记指导学生会,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项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络、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一条  本会实行“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学院学生会和班级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级学生会的指导;加强校级学生会与学院学生会的工作联动,学院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可在校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第二十二条  校学生会的职责:

(一)履行对各学院学生会、班委会的指导职责,重点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校学生会对学院学生会的指导、联系和帮助;

(二)校学生会组织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听取各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

(三)建立健全校学生会对各学院学生会工作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四)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权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应同学需求的活动,吸引广大同学,动员其力量开展学生会的工作;

(五)鼓励推动学生会等基层组织形成整体合力。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二十三条  学院学生会设立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

第六章  工作人员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的选拔机制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候选人必须是符合政治合格的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组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三)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40人左右,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至3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

(四)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3名,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的考核机制

(一)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二)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三)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的学生会工作人员,须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七章  从严治会

第二十六条  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学生会组织要面向全体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规范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学生会组织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学校团委建立从严指导管理学生会组织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学生会组织及工作人员出现的问题,学校团委应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之前发布的与本章程不一致的,按本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所有。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廖永豪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19级(大三)

12.5%

2

林颖泓

共青团员

汽车工程学院

2019级(大三)

18.1%

3

杨泽铭

共青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20级(大二)

16.3%

4

林泽佳

共青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20级(大二)

30%

5

黄丽敏

共青团员

财经管理学院

2019级(大三)

10.8%

6

苏晓亭

共青团员

电子信息学院

2019级(大三)

3.5%

7

余海峄

共青团员

电子信息学院

2020级(大二)

18.4%

8

谭勤

共青团员

电子信息学院

2020级(大二)

18.6%

9

罗镇豪

共青团员

电子信息学院

2020级(大二)

6.9%

10

许碧珊

共青团员

汽车工程学院

2019级(大三)

11.3%

11

钟伟麟

共青团员

电子信息学院

2020级(大二)

26%

12

卓华辉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0级(大二)

13.1%

13

朱志楠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0级(大二)

10.2%

14

侯佳谷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0级(大二)

11.9%

15

丘源荣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0级(大二)

15.3%

16

杨悦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0级(大二)

10.5%

17

莫兹淇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0级(大二)

28.5%

18

奚进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0级(大二)

1.0%

19

周冰冰

共青团员

财经管理学院

2020级(大二)

20.4%

20

张梓雪

共青团员

财经管理学院

2020级(大二)

27.5%

21

青昊

共青团员

财经管理学院

2020级(大二)

23.5%

22

潘嘉怡

共青团员

财经管理学院

2020级(大二)

4.0%

23

林克品

共青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20级(大二)

26.2%

24

黄舒怡

共青团员

财经管理学院

2020级(大二)

1.0%

25

何益彩

共青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20级(大二)

22.9%

26

陈依梦

共青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19级(大三)

15.2%

27

倪杰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0级(大二)

15.3%

28

陈怡纯

共青团员

财经管理学院

2020级(大二)

1.0%

29

汤蕊菲

共青团员

汽车工程学院

2020级(大二)

13.4%

30

沈枷思

共青团员

汽车工程学院

2020级(大二)

20.8%

31

欧阳静

共青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20级(大二)

21.3%

32

凌秋云

共青团员

汽车工程学院

2020级(大二)

18.1%

33

李泽楷

共青团员

汽车工程学院

2020级(大二)

25.0%

34

岑子淇

共青团员

汽车工程学院

2020级(大二)

15.6%

35

张毅

共青团员

汽车工程学院

2020级(大二)

17.2%

36

曾柳丹

共青团员

财经管理学院

2020级(大二)

3.4%

37

陈怡纯

共青团员

汽车工程学院

2020级(大二)

3.2%

38

杨健瑜

共青团员

财经管理学院

2019级(大三)

4.4%

39

赖美君

共青团员

电子信息学院

2020级(大二)

27.9%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常任代表、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候选委员、主席团候选人名单,由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学生会与有关校院民主协商提出,报校党委、省学联、市学联同意,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意见,确定正式候选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产生办法:

1、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设委员11名。按照20%的差额,委员候选人确定为15名,差额4名;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设成员5名。按照20%的差额,主席团候选人确定为8名,差额3名,主席团候选人需为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

2、本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方可进行。选举时代表必须亲自投票,因故请假不能参加选举的代表,视为弃权,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3、选举人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也可另选他人。划票时,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如要另选他人,可在选票末的空格内写上你认为合适的人选姓名,并在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每张选票赞成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11人的为有效票,多于11人的为无效票。

4、选举时,划写选票要用蓝色或黑色的签字笔或圆珠笔填写,划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票,为无效票;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部分有效。

5、投票顺序:代表依次按指定的行走路线进行投票。

6、大会设总监票人2名,监票人10名,由各代表团从非侯选人代表中推选,经大会通过后对投票、计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员由大会主席团安排工作人员担任。

7、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启封开箱,计票人清点票数,并由总监票人报告清点结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则选举有效;若收回选票多于发出选票,则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8、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出现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也可以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9、大会选举计票完毕,监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进行核对,做出记录并签名后,由总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宣布选举结果、报告所得票数时,均按姓名笔划为序排列。

10、本选举办法经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选举工作如遇特殊问题,由大会主席团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后执行。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我会于2021年6月3日顺利召开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大会应到会代表192名,实到会代表192名,到会正式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符合相关规定。经学校党委批准,现将大会选举结果报告如下:

一、选举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第十五届主席团成员。选举结果如下:

大会发出选票192张,收回选票192张,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量,选举有效。在收回选票中,有效票192张,无效票0张。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及获得赞成票情况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陈怡纯得36票、苏晓亭得36票、汤蕊菲得23票、林颖泓得171票、林泽佳得137票、杨泽铭145票、黄丽敏得144票、廖永豪171票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规定,林颖泓、林泽佳、杨泽铭、黄丽敏、廖永豪(按姓氏笔画排序)共5位同学当选为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第十五届主席团成员。

二、选举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第十五届执行主席。选举结果如下:

大会发出选票192张,收回选票192张,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量,选举有效。在收回选票中,有效票192张,无效票0张。

执行主席候选人名单及获得赞成票情况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林颖泓得48票、林泽佳得6票、杨泽铭8票、黄丽敏得36票、廖永豪94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规定,廖永豪当选为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第十五届执行主席。

专此报告。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2021年6月3日

 

 

以下为大会流程:

时间

会议名称及流程

参会

人员

地点

06月03日

(星期四)

14:00-14:30

(一)大会预备会

1.听取学生代表大会会议须知;

2.听取学生代表大会筹备情况报告;

3.通过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结果的报告;

4.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

全体

代表

行政楼101及线上直播会议室

06月03日

(星期四)

14:30-15:30

(二)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式)

1.宣布大会开幕,全体代表起立唱国歌;

2.宣读校党委批复、佛山市学生联合会批复;

3.领导讲话;

4.作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5.作上一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

6.作提案工作报告;

7.作关于学生会组织章程(修正案)的说明;

8.宣读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全体

代表

行政楼101及线上直播会议室

06月03日

(星期四)

15:30-15:40

(三)第一次大会主席团会议

1.大会主席团开会讨论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2.大会主席团开会讨论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人选;

主席团成员

行政楼101

06月03日

(星期四)

15:40-15:50

(四)分团会议

1.讨论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讨论提案工作报告;

3.讨论学生会组织章程(修正案);

4.讨论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全体

代表

线上直播会议室

06月03日

(星期四)

15:50-16:30

)第二次全体会议

1.通过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通过提案工作报告;

3.通过学生会组织章程(修正案);

4.通过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5.通过监票组名单;

6.介绍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候选人;

7.新一届委员候选人与代表见面;

全体

代表

行政楼101线上直播会议室

06月03日

(星期四)

16:30-16:40

(六)正式选举

1.正式选举学生会主席团;

2.正式选举学生会委员会;

全体

代表

行政楼101及线上直播会议室

06月03日

(星期四)

16:40-16:50

(七)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式)

1.宣布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名单和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名单;

2.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宣誓。

主席团成员

行政楼101线上直播会议室

宣传报道链接:https://tw.fspt.net/info/1002/2878.htm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佛山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程》的关要,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学院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广东省学联秘书处邮箱tsw_xxb@gd.gov.cn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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